【监管】国十条专题:保险业将探索股权期权激励

【2006.06.28 10:0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俞燕



  正当上市公司和国有股权激励机制成为热门话题之时,保险业也将为此上下求索。日前由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中提到,要探索规范的股权、期权等激励机制。

  《意见》指出,保险业要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探索规范的股权、期权等激励机制,实施人才兴业战略,深化人才体制改革,优化人才结构,建立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

  在昨天的保险工作座谈会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指出,股权、期权等激励机制是促进保险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一个重大政策突破,"把保险改革从体制改革向深层次的经营机制转换推进。"就在不久前,最后一家完成股改的国有保险公司中华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华控股")获批实施员工间接持股计划,由员工出资成立华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华控股出资2.7亿元间接持股18%。此前,平安保险集团曾于1996年成立的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也采用了员工间接持股的方式。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把职工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期发展联系起来,有利于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对企业的发展和队伍的稳定也会有帮助,"是一种较有效的激励机制。"有业内人士认为,在保险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形势下,保险业内挖角之风日盛,单纯采用高薪办法,既容易引起攀比之风,增加工资成本,对稳定高管团队也收效甚微。如何留住人才,已成为关系到保险业长期发展的关键问题。而采用期权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既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也有利于员工与公司之间形成长效发展机制。

  此前,证监会下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将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三月,G万科公布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成为股改后首家正式出台对管理层激励具体方案的上市公司。

  不过,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股权激励作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离不开一个完善的股票市场。运作良好的股票市场,才能使股权、期权等激励机制能在经营者和投资者之间传递出对称信息,最大限度地提升公司业绩。

  而在去年的首都金融文化节上,央行行长周小川则表示,当前一些银行和保险公司都在或已完成了对高管人员安排股票期权的激励机制,这是委托代理关系及公司治理中的一个重要手段。不过,周小川也指出,此法如果用得好不好,也会带来了些副作用,如果内部激励机制不合理,会造成金融对经济的服务出现缺陷,出现同质和"羊群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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