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您如何看待跳槽不超3次的规定?

【2007.06.30 16:19】 来源:和讯保险  

      编者按:江苏正在酝酿出台《保险从业人员流动自律公约》,拟对从业人员的频繁跳槽行为作出约束。“保险职业生涯中跳槽次数不得超过3次,后两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年。”这是《保险从业人员流动自律公 约》中的两个原则,您认为此公约能否遏制保险公司对于人才的恶性竞争呢?【详细

和讯调查
 1、您在保险公司的身份是?
高级管理人士
中级管理人士
普通内勤员工
营销主管
普通代理人
 2、作为保险行业的一员,如果执行此公约对您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基本没有跳过槽
有一定影响,正在酝酿跳槽
有很大影响,有很多跳槽经历
说不清
 3、作为保险行业的一员,如果执行此公约您将做何选择?
执行公约规定,踏踏实实工作
对跳槽有所约束,有可能离开此行业
观望态度,若影响个人发展离开此行业
说不清
 4、您认为《保险从业人员流动自律公约》能否约束代理人的频繁跳槽行为?
可以
不可以
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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