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将“满月” 财务报告8月前上报
【2007.06.12 06:53】 来源:中国证券报
6月30日将是交强险实施满一年的日子。保监会日前发文,要求各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做好交强险业务核算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性,并在8月1日之前向保监会报送第一个业务年度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
这份名为《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核算管理的通知》要求,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审计。保监会将依据《条例》规定,对各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各公司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布。
此外,各公司必须在6月30日前如实向保监会财险部上报交强险业务核算自查情况、数据还原情况、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对于自查不彻底或自查后仍然存在上述问题的,保监会将依法责令其停止接受交强险新业务。
这份名为《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核算管理的通知》要求,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审计。保监会将依据《条例》规定,对各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各公司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布。
此外,各公司必须在6月30日前如实向保监会财险部上报交强险业务核算自查情况、数据还原情况、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对于自查不彻底或自查后仍然存在上述问题的,保监会将依法责令其停止接受交强险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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