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人寿股权转让获保监会批复

【2007.06.14 09:41】 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  

  保监发改〔2007〕659号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股权转让交易的请示》(生保发〔2007〕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18000万股股份转让给首钢总公司。受让后,首钢总公司持有你公司18000万股股份,占你公司总股本的13.25%。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二○○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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