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保险业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2007.06.14 17:55】 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  

  保监厅发〔2007〕28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意识,提高保险业信息安全保障水平,现将开展2007年保险业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安全检查的目的、原则和范围

  (一)信息安全检查的目的

  通过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分析网络与信息系统面临的风险,评估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查找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意识,规范信息安全管理,提高保险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二)信息安全检查的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周密部署、务求实效”的方针,突出重点,充分吸纳去年信息安全检查的成功经验,切实做好保险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

  (三)信息安全检查的范围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二、信息安全检查的方式和具体内容

  (一)信息安全检查的方式

  以各公司自查为主,中国保监会将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中国保监会统计信息部负责全行业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公司负责各自的信息系统安全自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信息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

  1、资产调查。对网络与信息系统的资产进行统计调查,并分析其重要程度。资产主要包括网络与信息系统相关的硬件、软件、服务、信息、人员等。

  (1)确定自查范围。

  (2)对相关资产进行分类。

  (3)对资产重要性进行分析。

  (4)统计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大型服务器、存储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关键资产及信息技术服务和信息安全服务的国产化率。

  (5)外国供应商提供产品和服务情况。

  资产调查和赋值方法参见附表1和附表2,外国供应商提供产品和服务情况参见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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