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通向公司治理最佳实践之路
【2007.12.05 07:27】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07年12月4日,这是中国人寿难忘的日子,也是中国保险业和中国上市公司值得骄傲的重要时刻。“香港公司管治卓越奖”颁奖典礼在香港隆重
举行,中国人寿(H股股票代码 :2628)从众多在港上市公司中脱颖而出,独家荣获首届“最佳公司管治大奖”;同时还获得香港主板恒生综合指数成份股公司类“公司管治卓越奖”。
香港公司管治卓越奖由香港上市公司商会(CHKLC)与香港浸会大学公司管治与金融政策研究中心(CCGFP)联合创立。奖项包括主板恒指成份公司、主板非恒指成份公司、创业板公司三类。最后由评奖委员会从上述三类奖项的获奖者中选出一名大奖。
作为一家在香港、纽约和上海三地上市的公司,中国人寿一直把建立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制度严密、运转高效的公司管治体系作为重要目标。在实践中严格遵循三地监管规则,特别是遵循香港联交所《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和美国萨班斯法案及404条款的要求,致力于遵循国际最佳公司管治实践,全面加强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使公司的治理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联合国贸发组织曾对中国人寿的治理实践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中国人寿的公司治理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范例进行研究和推广。为此,笔者专程走访了中国人寿相关人士,探寻中国人寿通向公司治理的最佳实践之路。
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决策制度
上市以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成为企业决策中心。目前中国人寿董事会由十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为执行董事、两名为非执行董事,六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为香港的专家,独立董事占比达60%,这个事实极大地增强了投资者对中国人寿的信心。在世界500强排名靠前的12家保险公司中,独立董事的平均占比是68%。亚洲的保险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足20%,而中国人寿的比例是55%。
中国人寿《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规范了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工作程序。中国人寿的第一届董事会召开了21次会议,年均7次,第二届董事会自2006年6月成立以来,至今也已经召开9次会议,与世界500强保险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平均每年6.5次相比,中国人寿董事会运作效率与世界500强保险公司相当,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重大投资和风险管理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都通过董事会做出了决策。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决策制度保证了中国人寿沿着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前进。
高效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按照国际上市公司的通常做法,中国人寿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主席均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对保持各委员会的独立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建立了自我评估制度,各位董事和各专业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情况需形成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评估,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和纪要均由董事签署,承担相应责任。董事的袍金与董事的会议出席率及尽职情况直接挂钩。
中国人寿审计委员会由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符合美国SEC定义的财务专家,审计委员会在审核和监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承担了重要职责,在内控和反舞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定有审计委员会投诉处理程序,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投诉办公室和投诉信箱,由具有独立性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维护,确保相关舞弊信息及时汇报至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
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特别关注中小股东权益
中国人寿在信息披露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切实维护股东的知情权、质询权及利益分配权。针对公司股东和投资者遍布全球不同地区以及公司在香港、纽约、上海三地上市的情况,制定并持续推行明确的信息披露政策,注意兼顾不同地区股东和投资者的阅读习惯,详细、准确地披露不同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中国人寿配备了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合资格会计师、公司秘书,聘请了外部审计师,中国内地、香港和美国的常年法律顾问,以切实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专门在香港设立联络处,以更好地为中小股东提供服务。对于股东提出的需求尽量给予满足并自2005年度开始向股东分配红利。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尽量放在香港、深圳、上海、北京等地,方便中小股东参加。董事会主席亲自主持每次股东会议,董事会和管理层成员均参加会议。
中国人寿也非常重视从多种渠道与股东沟通,对来信来函认真回复、给予反馈。如江西财大一位老教授得知一些媒体在加息时的报道,可能对中国人寿产生负面影响,就及时来信提示要积极应对,以正确言论引导投资者和消费大众;再如一对香港夫妇均为公司股东,在分别收到公司寄发的年报时,特别来信告知投递一份年报即可。这些点滴事例表达了股东对中国人寿未来发展的一片关切之情,同时也传递出中国人寿对股东们的尊重和爱护。
机构投资者的意见已成为公司决策的重要依据
国际经验证明,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有利于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信心,提高公司股票的估值,从而获得较高的股票溢价。为此,中国人寿建立了专门的、高素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负责投资者关系,通过各种形式与广大的投资者和分析师进行沟通。
自上市后中国人寿先后召开了8次股东大会、发布了4次年度报告、4次中期报告,今年还发布了2次季报。在香港和内地先后召开了8次分析师和投资者业绩说明会以及媒体见面会,4次全球规模的非交易路演和4次小范围路演,参加了近40次投资者大会,接待了近600批、约1500人次的投资者和分析师来访,发布了100多个公告。股东和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对中国人寿决策的影响越来越大,成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去年,中国人寿在广西南宁和桂林举办了首次“全球分析师公司开放日”活动,公司管理层同近40名参会的境内外分析师就公司战略、运营管理、销售管理和农村业务发展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这不仅是中国上市公司中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创新,也在国际上市公司中走在前列。会后,野村证券的分析师发表报告称“公司对长期保单业务的重视,反映出国寿的发展策略得到执行,经过这次考察,我们更相信国寿的新业务利润和农村业务的增长表现将优于其对手”。里昂证券则在报告中进一步分析说“农村业务的发展将会令中国人寿具有较大的重估潜力,建议投资者逢低吸纳”。
由于中国人寿卓有成效的投资者关系活动,2006年获得全球权威投资者关系评选机构“IR Magazine”的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大奖”优异奖。2007年在中国投资者关系管理年会上,中国人寿获得“2007 IPO最佳IR奖”。
举行,中国人寿(H股股票代码 :2628)从众多在港上市公司中脱颖而出,独家荣获首届“最佳公司管治大奖”;同时还获得香港主板恒生综合指数成份股公司类“公司管治卓越奖”。
香港公司管治卓越奖由香港上市公司商会(CHKLC)与香港浸会大学公司管治与金融政策研究中心(CCGFP)联合创立。奖项包括主板恒指成份公司、主板非恒指成份公司、创业板公司三类。最后由评奖委员会从上述三类奖项的获奖者中选出一名大奖。
作为一家在香港、纽约和上海三地上市的公司,中国人寿一直把建立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制度严密、运转高效的公司管治体系作为重要目标。在实践中严格遵循三地监管规则,特别是遵循香港联交所《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和美国萨班斯法案及404条款的要求,致力于遵循国际最佳公司管治实践,全面加强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使公司的治理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联合国贸发组织曾对中国人寿的治理实践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中国人寿的公司治理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范例进行研究和推广。为此,笔者专程走访了中国人寿相关人士,探寻中国人寿通向公司治理的最佳实践之路。
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决策制度
上市以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成为企业决策中心。目前中国人寿董事会由十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为执行董事、两名为非执行董事,六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为香港的专家,独立董事占比达60%,这个事实极大地增强了投资者对中国人寿的信心。在世界500强排名靠前的12家保险公司中,独立董事的平均占比是68%。亚洲的保险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足20%,而中国人寿的比例是55%。
中国人寿《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规范了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工作程序。中国人寿的第一届董事会召开了21次会议,年均7次,第二届董事会自2006年6月成立以来,至今也已经召开9次会议,与世界500强保险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平均每年6.5次相比,中国人寿董事会运作效率与世界500强保险公司相当,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重大投资和风险管理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都通过董事会做出了决策。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决策制度保证了中国人寿沿着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前进。
高效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按照国际上市公司的通常做法,中国人寿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主席均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对保持各委员会的独立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建立了自我评估制度,各位董事和各专业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情况需形成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评估,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和纪要均由董事签署,承担相应责任。董事的袍金与董事的会议出席率及尽职情况直接挂钩。
中国人寿审计委员会由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符合美国SEC定义的财务专家,审计委员会在审核和监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承担了重要职责,在内控和反舞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定有审计委员会投诉处理程序,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投诉办公室和投诉信箱,由具有独立性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维护,确保相关舞弊信息及时汇报至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
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特别关注中小股东权益
中国人寿在信息披露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切实维护股东的知情权、质询权及利益分配权。针对公司股东和投资者遍布全球不同地区以及公司在香港、纽约、上海三地上市的情况,制定并持续推行明确的信息披露政策,注意兼顾不同地区股东和投资者的阅读习惯,详细、准确地披露不同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中国人寿配备了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合资格会计师、公司秘书,聘请了外部审计师,中国内地、香港和美国的常年法律顾问,以切实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专门在香港设立联络处,以更好地为中小股东提供服务。对于股东提出的需求尽量给予满足并自2005年度开始向股东分配红利。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尽量放在香港、深圳、上海、北京等地,方便中小股东参加。董事会主席亲自主持每次股东会议,董事会和管理层成员均参加会议。
中国人寿也非常重视从多种渠道与股东沟通,对来信来函认真回复、给予反馈。如江西财大一位老教授得知一些媒体在加息时的报道,可能对中国人寿产生负面影响,就及时来信提示要积极应对,以正确言论引导投资者和消费大众;再如一对香港夫妇均为公司股东,在分别收到公司寄发的年报时,特别来信告知投递一份年报即可。这些点滴事例表达了股东对中国人寿未来发展的一片关切之情,同时也传递出中国人寿对股东们的尊重和爱护。
机构投资者的意见已成为公司决策的重要依据
国际经验证明,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有利于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信心,提高公司股票的估值,从而获得较高的股票溢价。为此,中国人寿建立了专门的、高素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负责投资者关系,通过各种形式与广大的投资者和分析师进行沟通。
自上市后中国人寿先后召开了8次股东大会、发布了4次年度报告、4次中期报告,今年还发布了2次季报。在香港和内地先后召开了8次分析师和投资者业绩说明会以及媒体见面会,4次全球规模的非交易路演和4次小范围路演,参加了近40次投资者大会,接待了近600批、约1500人次的投资者和分析师来访,发布了100多个公告。股东和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对中国人寿决策的影响越来越大,成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去年,中国人寿在广西南宁和桂林举办了首次“全球分析师公司开放日”活动,公司管理层同近40名参会的境内外分析师就公司战略、运营管理、销售管理和农村业务发展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这不仅是中国上市公司中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创新,也在国际上市公司中走在前列。会后,野村证券的分析师发表报告称“公司对长期保单业务的重视,反映出国寿的发展策略得到执行,经过这次考察,我们更相信国寿的新业务利润和农村业务的增长表现将优于其对手”。里昂证券则在报告中进一步分析说“农村业务的发展将会令中国人寿具有较大的重估潜力,建议投资者逢低吸纳”。
由于中国人寿卓有成效的投资者关系活动,2006年获得全球权威投资者关系评选机构“IR Magazine”的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大奖”优异奖。2007年在中国投资者关系管理年会上,中国人寿获得“2007 IPO最佳IR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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