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人寿筹建江苏分公司获保监会批复

【2007.12.07 09:54】 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  

  保监寿险〔2007〕1517号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江苏设立分公司的请示》(长寿发〔2007〕06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三、筹建就绪,你公司须向江苏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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