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政策传导中的差异性及其影响

【2007.11.29 13:35】 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间差异较大,区域发展不平衡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一种现象,保险业的发展过程也明显体现这一特点。保险监管政策是影响或改变行业发展方向和业态环境的重要因素,不同辖区对于监管政策的执行情况不仅直接影响行业政策的传导效应,还将对行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防止或减少监管政策在传导过程中的差异性,避免因政策执行的差异性影响其应用的效应,是监管实践中值得关注和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政策传导中的差异性

  监管政策不同于严格的工程技术规范,它是对某项工作的原则要求,是用文字性语言对事物的发展变化做出方向性的规范,是政府为体现公众利益所提出的行政性意见。由于政策执行人对于相关政策重视或理解程度不同,导致同样一个政策在不同地区、不同层面的执行效果出现差异,其中包括允许差异和非允许差异。允许差异是在不改变政策本意情况下的理解程度或关注程度的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不影响和改变政策的效应,如在时效性、执行力度的掌握上的差异。非允许差异是有违政策本意的理解和执行,实际工作中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

  保险业的发展受监管政策面影响较大,原因一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比较薄弱,发展水平不高,需要监管政策的支持和保护,再则保险业是一个与社会稳定、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特殊行业,需要监管政策加以监督,保证其功能作用全面实现,所以监管政策的执行状况,对于保险业安全、健康、持续发展,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避免或减少监管政策在传导过程中的差异性,提高政策效应是保险业现实工作需要认真思索的一个课题。

  二、差异性形成的原因

  (一)执行人理解力的差异

  受政治理论基础、工作视野、岗位限制、成长文化背景等诸多因素影响,政策的执行人对于每项政策的关注和理解程度不同。比如当保险业强调发展的相关政策出台后,有的执行人理解为阶段性监管工作的重心发生变化,认为政策主要强调抓发展,监管部门应创造一切条件让行业加快发展,减弱市场监管的力度,不敢旗帜鲜明地对市场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监管,担心与政策要求不吻合,挫伤机构发展的热情而影响发展。执行人完全曲解政策的本意,出现政策执行中的差异。

  (二)执行人政策的偏好

  执行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于某项政策实施的认可或执行的坚决性构成执行人政策的偏好。认可或执行的坚决程度越高,政策贯彻执行就越彻底,越及时,政策效应就越显著,反之亦然。比如保险监管对于营销员持证展业的政策要求,有的执行人认为是严格营销员准入门槛,加强营销员管理监督,从而保护广大投保人利益的重要手段,所以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很坚决,采取各种措施提高营销人员的持证比例,限制非持证人员开展销售活动。但有的执行人则认为持证并不是解决营销员不良销售行为的根本措施,消费者在实际购买保险产品过程中是认人不认证,只要信任营销员的人品,有无持证并不重要,因此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对于政策强调的程度会打折扣,出现政策的贯彻执行因地而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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