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定期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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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日期 | |
发行公司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地区 | 全国 |
销售方式 | 代理人 |
主附险类别 | 主险 |
保险类别 (按保险责任) | 重大疾病保险 |
适用人群 | 凡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
缴费方式 |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 |
保险期限 | 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 |
产品特色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 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 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专家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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