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保险(A)
| 网友推荐指数 | 8.45 |
| 发行日期 | 1999-09-01 |
| 发行公司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销售地区 | 全国 |
| 销售方式 | 代理人 |
| 主附险类别 | 主险 |
| 保险类别 (按保险责任) | 终身死亡保险 |
| 适用人群 | 凡0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
| 缴费方式 | 本保险设趸缴、限期缴费(5年、10年、20年 |
| 保险期限 | 终身 |
| 产品特色 | |
| 保险责任 | 在合同约定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40%,并无息返还 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下同),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后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的 年龄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如下表所列: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周岁) 小于16 16至25 26至60 61至70 75以上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的3倍 保险金额的5倍 保险金额的2倍 保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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