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盛世-长泰安康保险(C)
| 网友推荐指数 | 8.29 |
| 发行日期 | 2000-04-01 |
| 发行公司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销售地区 | 全国 |
| 销售方式 | 代理人 |
| 主附险类别 | 主险 |
| 保险类别 (按保险责任) | 两全保险 |
| 适用人群 | 凡0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
| 缴费方式 | 本保险设趸缴、分期缴费(5年、10年、15年 |
| 保险期限 | 本保险为定期保险,保险期间为5年、10年、15年、20年。 |
| 产品特色 | |
| 保险责任 | 在合同约定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给付: (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并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者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人按保险 金额的5倍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家庭保障金给付: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者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从被保险人身故后的 下一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保险人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保险金额给付家庭保障金予受 益人,直至保险期满前一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最后一次家庭保障金,本合同终止。 如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内身故,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后,不再给付家庭保障金,本 合同终止。 三、生存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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