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附加康顺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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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日期 | |
发行公司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地区 | |
销售方式 | 代理人 |
主附险类别 | 附险 |
保险类别 (按保险责任) | 重大疾病保险 |
适用人群 | 0到60周岁。 |
缴费方式 | |
保险期限 | |
产品特色 | |
保险责任 | 等待期: 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含),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因导致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您已交本附加险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这一年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50种重疾保障金: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之前已患的有关疾病或症状除外),且确诊15天后仍生存,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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